齐齐哈尔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爱护城市园林绿化成果和设施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鼓励单位和居民认养绿地和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控告和检举。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