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规定/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报批和公布程序第三十三条已废止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5月8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