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备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