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善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