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第二十五条已修改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等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