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发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报道,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