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房屋安全鉴定应当依据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进行。对工业建筑、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等房屋的鉴定,还应当参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