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擅自安装标志灯具和警灯、警报器假冒救护车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