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五章 区域性、行业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第三十条有效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一)劳动定额标准;(二)计时工资、计件单价;(三)工资标准和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四)工资支付办法;(五)工资调整办法。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