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第三章 执法制度第十六条已修改执法机关应建立对违法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究的范围、责任的划分、责任承担的形式和追究的程序。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2月24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