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志愿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向社会公开其志愿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二)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安全、交通、误餐等保障;

(三)非经志愿者同意,不得安排其从事超出约定范围的服务;

(四)非经志愿者同意,不得公开志愿者的个人隐私等信息;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