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导游和领队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向旅游者索取小费。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