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九条已修改自然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会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有关村民委员会、单位,组成保护协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订立保护公约、协调各方关系等,共同保护区内的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