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各级中医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的宣传、普及和健康教育工作,每年10月22日“国际传统医药日”为全省中医宣传日。

依法保障中医知识产权和中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