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实效的方针,并与资源开发和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