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六章 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和十八条规定的,由建设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