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设计与施工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县城新建、改建或国道线经过建制镇的建筑物,应按道路建筑控制区要求进行。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