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十条有效城镇规划区内批准的建设项目或实施旧城镇改造需要拆迁房屋的,应当按国家关于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