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七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推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开展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