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已废止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需要对科技成果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