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十九条有效鼓励兴办福利企业及其他福利性机构,税务部门依法对福利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福利企业应当根据残疾人能力和特长设置适当的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和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保障残疾职工与健全职工同工同酬,享受各项平等权利。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