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十五条有效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制定扶持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就业服务体系,拓宽就业渠道,保障就业权利。残疾人联合会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进行年度审核。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