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自主创业的劳动者应当及时提供创业项目论证、创业风险防范、政策和法律咨询、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申办、开业指导与代办创业项目登记等方面的服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