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三章 公平就业第十八条有效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在介绍或者录用人员时,应当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选用,不得实行就业歧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