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三章 公平就业第十九条有效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任何部门不得对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设置歧视性登记项目和职业(工种)限制。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