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二章 政策支持第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农民联合创办经济实体和专业合作社,拓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