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应当将文明行为教育纳入教育内容,培养师生的文明习惯和文明风气。

各级普法机构应当将促进文明行为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工作范围。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