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文明行为鼓励第二十一条已修改鼓励企业对本单位职工文明行为进行奖励、表彰。获得区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企业,对本单位职工给予奖金奖励的,奖金可以纳入成本。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