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文明行为鼓励第十五条已修改鼓励和倡导爱国守法、诚实守信、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