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各级政府对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的民营科技企业,应当在资格认定、资金和项目等方面予以支持。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