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民营科技企业园区。园区的规划、土地征用、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