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九条有效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对学前教育机构的食品安全、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疾病防控及其周边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经营秩序等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