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对学前教育机构的食品安全、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疾病防控及其周边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经营秩序等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