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实施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时,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组织编制轨道交通分期建设规划。轨道交通分期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核,报上级机关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