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筑节能第六条已修改新建建筑应当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建筑节能标准。既有建筑的改建、扩建,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同步进行节能改造。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