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信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做好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