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第十四条已修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水利工程,应当加强河道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相应的保证河道合理生态流量的设施,防止河道断流,并按照批准的调度方案运行。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