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五条已废止省人民政府应当将保护区的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保护区保护和建设的政策措施。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保护、建设、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编制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时,应当征求保护区所在地州、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