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章 道路运输安全与执法监督第八十四条已修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当事人自车辆被暂扣之日起十日内不提供有效证明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