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投入运输的车辆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