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通过招标或者直接许可的方式配置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确定经营者。同一线路有三个以上申请人的,应当采取招标方式进行许可。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不得以有偿方式出让。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