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