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优惠待遇第四十条已废止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依法享受国家和湖北省、武汉市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国家对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另有优惠规定的,依照国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