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已废止高新技术企业的总收入,一般由技术性收入、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一般技术产品产值和技术性相关贸易组成。技术性收入是指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出口、技术入股、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以及中试产品的收入。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