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企业的设立与经营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方面规定,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