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企业的设立与经营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开发区管委会应定期对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考核。经考核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不再享受有关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