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高新区创新创业主体的自主创新活动。对高新区内的组织或者个人自主创新的产品、服务或者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产品、服务,在性能、技术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和同等价格的情况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