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慈城古县城的保护范围,是指位于江北区慈城镇的原古城区(护城河以内)和慈湖及其周边地区。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