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藏族自治县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十条有效自治县国家机关召开重要会议或集会,悬挂藏、汉两种文字会标,会议材料应当使用藏、汉两种语言文字。地方法规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