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藏族自治县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九条有效自治县制定颁布的单行条例和自治县国家机关下发的文件、公告等主要公文,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同时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地方法规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