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五章 行政执法监督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投诉。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